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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商标注册提交信息有误怎么办

作者:山西春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6-20 08:26:48

申请太原商标注册时,在提交商标申请书之后发现商标申请人填写错误,那么该怎么样解决?商标申请人写错了怎么办?下面小编来教大家解决类似情况。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如果是报申请的,纠正就非常麻烦了,由于报申请不递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资料的,因此关于申请人信息的修改是不能通过更正程序的,在商标代理机构指导下,商标申请人办理该商标的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而后以准确的商标申请人名称重新办理申请。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  

2、商标局官提交修改 登录中国,在商标查询页面中设置的错误信息反馈栏目填写提交《有误商标数据更改单》,反馈有关错误信息。商标局核实后将及时修改。   

3、商标更正 商标更正是指在商标过程中,由于申请文件文字错误,不涉及(指关联到,牵涉到)商标、申请名称、地址等网站内容的更改。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是书件申报的话,纠正比较方便,可以通过商标更正申请书程序来主动解决,前提是书件申报时附带递交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该营业执照复印件可以证明笔偏差错的真实性,商标局会根据更正申请予以纠正的。此外,商标局在审核中发现的话,也会提出补正的,这就是被动修改解决。

许多创业者初期并不了解公司注册商标的流程,现在注册公司小编为大家详细讲讲公司注册商标具体流程。

公司注册商标流程分为3步

第一步:确定申请商标资质:

1、公司名义:清晰的商标标识、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书、委托书。

2、个人名义:清晰的商标标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委托书。

第二步:查询,提高商标成功率,现在注册商标近似几率非常高,一定要做好商标查询。

第三步:申请注册。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一款和第二款  

(1)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2)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那么针对实施细则51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问题1:在提交新申请后,主动修改的时机?  

问题2:是否允许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  

问题3:如果允许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的话,那么对修改的权利要求又有哪些限制呢?  

针对问题1:在提交新申请后,主动修改的时机?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的规定可知:  

①针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的时机有两个: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  

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  

其中,a种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我们提交新申请的时候,为加快审查进度,一般会在请求书中要求实质审查请求,这样会导致在后续审查过程中不会单独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这里,我们讨论的a中情况指的是,在提交新申请的时候,未提出实质审查的情况(有一些企业在提交新申请的时候可能不会要求实质审查,而在后期的市场调研过程中,再确定是否需要提出实审以及何时提出实审),则申请人可在自申请日起三年内,随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提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提交主动修改文件即可。  

②针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  

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针对问题2:是否允许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  

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5.2.1.1中记载的“不论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属于主动修改还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都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也就是必须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而审查指南和专利法中没有明确指出不能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的规定。因此,毫无疑义,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在主动修改中是完全允许的。  

针对问题3:如果允许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的话,那么对修改的权利要求又有哪些限制呢?

因为在专利法和审查指南中没有对主动修改进行明确的说明,以下仅是个人的一些观点,如果有不对的地方,欢迎大家指正。  

根据专利法33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A、专利法33条只是限制修改超范围,但是并没有限制权利要求的重新划分。  

这样就有一个好处是,发明人可以提前占上申请日和申请号,在后期主动修改的时候只要不超范围就可重新划分保护权利要求,确定新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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