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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商标注册有哪些原则需要注意?

作者:山西春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0-23 09:04:17

在申请山西商标注册时,一般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原则会比较多,如果是没有过商标注册经验的申请人,在办理申请商标业务的时候就会比较繁琐,或者是遗漏掉某个步骤。因此如果是没有相关经验的申请人,委托一个专业权威的知识产权机构来代为办理,相对来说更合适,成功率也会更高。那么山西商标注册有哪些原则需要注意?我司整理了下面几条供大家参考。

1.一件商标一项申请的原则一项申请行为只能请求注册一件商标,在一份申请中不得申请两件或两件以上的商标。如果在一份申请中,申请了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商标,那么这份申请就被会驳回作废。

2.一件商标一类商品的原则申请同一商标只限于一类商品上,即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商标,应该按照商品分类表分别提出申请。这就是说,同一申请人提出的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不仅只限于一件商标,而且还限于一类商品,不能在一份申请中将同一类商标使用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从这一原则来看,同一申请人申请同一商标,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如这些商品按照商品分类表是同属一类的,那就可以作为一件商标提出申请。例如某制药厂,将同一商标用于药品类的片剂、注射剂、丸、散、膏、丹等几十种商品上,这些商品按商品分类表均属于同一类,就可以作为一件商标填报一份 申请书,交纳一份申请费和注册费。这种情况对有竞争能力的企业是十分有利。

3.注册商标扩大商品使用范围另行申请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即在该注册商标原核定使用的商品以外的同类商品上要求扩大商品范围的,应另行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专用范围以原核定的使用商品范围为限,扩大了商品范围,有可能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4.注册商标改变文字、图形重新申请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以原已核定的文字、图形为准,是商标专用权的客体,改变其文字或图形已不属于保护范围,应更新申请注册。

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必须让标准成为质量“硬约束”。以专利为核心的科技创新成果已经构成了企业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将于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该指南明确规定:涉及商业模式的权利要求,如果既包含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这意味着商业模式创新中的技术方案获专利保护。专利制度作为保护创新成果的产权制度,可以说是激发创新动力的基本保障。在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的市场竞争游戏规则面前,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显得尤为重要。

较之其他知识产权案件,专利案件具有专业技术难、审理周期长、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尤其是专利的授权标准和司法保护水平不仅关系到行业发展方向,更关系到国计民生。很多专利案件还涉及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社会关注度较高。如上海诺华公司诉石药集团专利侵权案,涉及可以治疗白血病的抗肿瘤药物伊马替尼,双方均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案件的审理结果将影响该类药品的市场格局以及市场价格。其实,建立于市场规则之上的专利制度,就是要用法律的和经济的手段确认发明人对其发明享有专有权。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诉讼不仅是当事人保护合法权益的有效路径,也成为当事人进行市场竞争或相互牵制的策略和手段。比如,华为公司不仅在美国和深圳同时起诉三星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还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三星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再如,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诉亿光中国公司等5起专利侵权案,双方在美国、日本和德国多国多地法院均就白光LED、蓝光LED专利有效性或专利侵权进行过诉讼。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必须让标准成为质量“硬约束”。

质量时代依靠专利力量,以专利为核心的科技创新成果已经构成了企业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从国际形势看,全球经济发展与创新竞争态势对于专利司法保护有着迫切需求。虽然专利权保护具有地域性,但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统一的国际贸易规则大环境下,各国专利保护规则和标准的相互渗透及影响不可避免。

中国在抢占标准话语权的过程中,如何甄别、借鉴和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从国内形势看,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围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还需加强技术创新、专利申请和标准制定的结合,进而促进专利与标准的深度融合。

1.专业注册服务 

多数人都知道商标注册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由于申请人自己没有专业的商标知识,在商标注册任何环节出现疏漏都会前功尽弃。不仅浪费时间精力,还会痛失商标注册的时机。即使注册成功也不能最大范围保护自己。 

从经济发展角度上看,我国近几年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连续创世界之最,在商标注册申请数量暴涨的同时,商标注册成功的难度也越来越高,如果是不通过代理商标注册机构以专业的方式进行查询、分析、策划后确定注册方案,而是直接注册的话,商标注册的一次性成功率是非常低的。 

2.综合方面 

商标代理机构不仅仅只是为委托人代理商标注册申请等确权方面的工作,其实更多的工作是在这方面之外的。尤其是随着“商标”被融入“品牌”概念之后,许多商标代理机构中已经出现了多种更具特色的“捆绑”服务项目,这些服务项目对委托人的帮助作用绝对不在传统的商标确权服务之下,有的甚至更为重要。 

由于商标权并非依法自然产生,而是通过法律规定的特殊程序进行申请确权的,在申请确权过程中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员会根据法律授予的权利和法律依据以自己的分析判断观点作出,如核准、驳回、补正、撤销、不予受理等等审查结论。 

3.商标经验丰富 

商标代理人由于长期接触有关商标方面事务、各种类型的失败和成功案例,在办理商标确权事务方面的积累了大量的综合技巧和实战经验,这些技巧和经验是无数前人用金钱和教训换来的,虽然有些有一定的时效性,但对于办理商标确权事务有着非常大的帮助。例如:判定商标是否可注册和可使用性。 

4.法律知识完善 

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又不同于专利、著作权等其他类别的知识产权,有其独特性。商标法律知识并不是仅仅通过学习《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就能立即掌握其全部知识的,代理商标注册机构所具有的商标法律专业知识是需要通过对系列商标法律知识的全方位专业学习和实践积累的,是普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商标知识所无法相比的。 

1.介绍说明式

这是一种最常用的方法。这种方法用语平实、通俗,有的介绍产地,如:上海、青岛、天津;有的介绍功效,如:神力、一匙丽、永久、永芳、健民、如意。

2.比喻式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名称是喻体,喻指商品某方面的特点,如:电视机的名称,“长虹”喻灿烂,“牡丹”喻鲜艳,“孔雀”喻多彩。

3.暗示式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名称虽不是喻体,但它能隐隐约约地透出较多的其他信息。如“华日”暗示了产品的日本技术,“航天”暗示了尖端技术,“男子汉”香烟暗示了某种风度标准、价值取向,玉羊牌毛毯暗示了毛毯的用料。

4.象征式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名称能给人以丰富的联想。如“长城”象征了一种创造精神,“黄河”象征了中华民族的古老悠久,这是形象比较具体的象征物。有的更抽象,如“双环”、“三角”,那就只能由消费者自由联想,见仁见智了。

5.权威式

权威式的特点是用权威命名。或借用名人,如“李宁牌”、“星海牌”或自封权威,如“天王牌”、“霸王牌”。

6.祝愿式

祝愿式的特点是名称有吉祥喜庆色彩。如“美好”、“大发”、“喜盈门”、“双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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