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商标注册和未注册商标的区别
在生活中,我们会看到各种各样的商标,其中包含已经进行山西商标注册的,但也有很多未注册的商标,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吗?很多人应该不是很了解。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商标注册和未注册商标的区别!
外观的不同
注册商标可以在商标,商品等物品上标记注册或注册标记,未注册商标则不能标记。要知道一个商标是否是注册商标,直接在商品上面找“®”标记是最简单粗暴的办法。有标记就是注册商标,没有就是未注册商标。
法律地位不同
法律地位的区别是商标注册与未注册商标的本质区别。法律地位的不同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解。
1、专用权不同
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当注册商标被他人假冒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人可以请求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只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其无权禁止他人使用,先使用人无权对第三人的使用援引商标法请求诉讼保护。
2、受法律保护程度不同
注册商标受商标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当权利被侵害时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但对未注册商标来讲,只有未注册驰名商标和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能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保护,而普通的未注册商标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未注册商标是很容易被侵权的,而且被侵权后的维权难度也较大。
3、排他权不同
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则无权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若不申请注册,就可能被他人抢先注册,并被禁止继续使用该商标。
4、构成侵权难易不同
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商标权人行使这些权利,不涉及他人商标专用权的问题;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一旦造成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混同,就易构成商标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当前知识产权,特别是技术性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要,某项技术在某些时候是公民完成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这类作品统称为职务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为“一般职务作品”。
a.单位作品
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b.一般职务作品
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c.特殊职务作品
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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