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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原商标注册的相关内容

作者:山西春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13 08:42:24

 太原商标注册是商标所有人为商标争取权力的一个过程,也是商标申请人维护自身权的合法途径,我国办理商标注册的部门是在商标局,想要办理商标注册是商标所有人为商标争取权力的一个过程,也是商标申请人维护自身权的合法途径,我国办理商标注册的部门是在商标局,想要办理商标注册的企业就需要根据商标局的要求将商标注册的材料提交到商标局,并等待商标局的审核(解释:审查核实;审阅核定)。

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转让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商标注册的结果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办理材料通过审核(解释:审查核实;审阅核定)部门的审核,商标局为申请者办理商标证收;另一种则是办理材料不合格,这里申请企业就需要将办理材料重新修改后再进行提交。 

接下来介绍一下办理商标注册企业如何将商标进行分类,商标的业务分类详情如下: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在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正当扩大,也有利于审查人员的核准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最小单位为‘日’)。

商标注册有诸多好处,可以做品牌推广打造国际品牌形象,可以有效阻止他人的侵权行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简述:香港商标法的特点、香港商标的好处!

香港商标法的主要特点

1、两种保护体系。在香港,注册商标称为成文法商标,受商标法保护;非注册商标称为不成文法商标,受影射法保护。凡商标所有人未就其商标作完全和有效注册的,不得就商标侵权提起诉讼,无权要求制止侵权或赔偿损失;但可以就他人假冒商品的行为,提起影射诉讼,香港商标注册查询以维护其非法注册商标的信誉。

2、两种注册商标。香港商标注册簿分为甲、乙两部。按照的做法,商标在哪一部类获准注册,是由商标本身的识别性以及识别程度决定的。甲部注册商标专有权的范围要大于乙部注册商标。除商标权人外,任何人使用与甲部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标记,以致在贸易过程中会对该商标所指定的商品造成欺骗或混淆的,即构成侵权;而乙部注册商标所受的保护,则介乎于甲部注册所取得的保护和假冒法所给予的保护之间。

3、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须连同商誉一起转让,并由商标所有人和受让人共同提出申请,经注册官核准后方为有效。当事人未共同提出申请的,受让人可向注册官提交申请书,并附具转让证明,以显示该商标连同商誉一并转让。

4、注册商标的效力。商标在香港注册不满7年的,任何人都可以以受该注册商标妨害为由,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请求。注册商标自注册日起满7年之后,则对于一切情事均发生效力,但注册商标所有人仍无权排斥原使用该类似商标的人在原贸易活动范围内就同一商品继续使用该商标。

5、商标犯罪行为。规定了有关商标犯罪行为的种类,并可以根据不同的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凡伪造注册商标登记簿,或进行虚假登记,或伪造书据作为登记簿的记载,以及其他伪造行为的,均以轻刑罪议;凡假冒商标在香港注册,或有任何文字明示或默示该商标在香港注册但实际未办理注册的,应受简易诉讼程序审判,科以一定数额的罚金;凡在商业或贸易中擅自使用英王纹章、徽记或名称,使人以为使用人系由英王或王室聘用的,或总督授命办理的,给予行为人以假处分,勒令其停止使用上述标记。

注册香港商标的好处

1、提高国内企业的产品附加价值,创立国际品牌形象。

2、已注册香港商标受到法律保护,遇他人侵权时可使用法律武器维护商标持有人的权利。

3、香港商标享有高标准的市场地位,智者应把握商机,做好品牌策划,立足香港,走遍世界。

4、经成功注册及被市场认可的商标可成为公司的无形资产,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评估值。

5、商标注册证书是商标使用者拥有商标专用权的最佳证明。

6、香港商标注册申请无需申请人亲临办理,审查时间相对较短,成功率较高,是急于取得产品商标注册证书的您的理想选择。

商标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办法,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明确本公司商标的设计、注册、管理的职责,规范商标的使用,保护公司无形资产,树立和维护公司信誉,保证商品质量,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商标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之商标,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外国申请注册的商标, 也包括尚未申请注册的商标,目前有在国内注册的“阳光海泰及图”商标。

第三条 本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公司的员工(含合同制员工、临时工,下同),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行使商标专用权,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公司商标的管理,增强员工商标法律保护意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商标知识产权管理小组成员为:组 长:营销部总监 副组长:财务部经理成 员:营销品牌经理、设计部经理、技术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品质部经理、行政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各部门工作职责:销售部负责主管商标流通过程中的商标(含广告宣传、商标标识的委托印制等)管理;商标知识产权管理日常办公室设立于销售部;技术部制定与商标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工艺操作规程;生产部负责执行生产商标图案的制作工作;品质部负责商标产品出厂的检验工作;人事行政部负责商标事务联系衔接、会议主持;商标资料、图案等文字资料编拟工作和资料分发保管工作。

商标管理应结合市场和商标管理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其基本任务是:

(一)根据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实际需要,定期提出本公司商标工作实施策略建议,全面推动本公司开展品牌创新过程中的管理工作。(二)协助有关部门或主管负责人制定和实施年度商标工作计划, 包括不断完善各项商标管理规章、督促和调整计划的实施,并作出每年的工作总结。(三)联系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以及行业知识产权组织,及时 了解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有关信息, 适时反映公司商标工作的问题和需求。

(四)为促进公司争创驰名商标,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发表论文、参加展 览会、研讨会之前的信息审查。参与涉及商标问题的有关合同或协议的起草工作,以及对外商标问题谈判。(五)对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涉及到的商标侵权进行调查,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协助本单位处理有关纠纷,向有关责任人追偿由其侵害行为造成的损失。

(六)组织对本公司商标的设计、评估、办理各项商标的注册申请、变更登 记等事宜,负责管理公司的各项商标事务;配合公司知识产权顾问开展商标管理等工作。(七)对涉及本公司的商标纠纷进行了解并提出分析意见和处理建议,选择律师事务所并协助处理法律诉讼等事宜。

(八)向公司各部门提供有关商标的法律咨询和组织培训。(九)公司商标管理的其它事项。第七条 公司在商标管理中,任何人有权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相关部门接到有关商标的投诉(含假冒产品)或者意见,应及时转交给职能部门处理,不得推诿。

第八条 公司商标管理工作人员,在商标知识产权管理小组领导下,拟订公司的商标战略,配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计划的统一实施, 制定出每年的商标知识培训和宣传计划 并负责落实。第三章 商标的设计。

第九条 公司商标的设计,根据实际需要可由公司内部设计部门自行设计,也可委托社会服务机构设计,还可通过广告宣传的形式向社会征集。 商标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商标法律的要求,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便于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的对外宣传,有利于促进公司驰名商标的战略实施。在商标设计阶段,相关人员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不得将相关信息对外披露。

第十条 公司内部设计部门自行设计商标, 应在知识产权管理小组办公室会议确定后,由主管领导向设计者签发《商标设计任务书》 ,在设计过程中严格保密,设计后将设计过程中收集的全部资料、连同设计草图、定稿整理成专门档案交知识产权管理小组办公室。在公司成功申请注册商标前,设计者不得将设计中的信息对外披露。

第十一条 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或者专门的设计部门设计商标, 应在商标知识产权管理小组确定后,由公司与之签订书面委托设计合同书,明确设计出来的商标图案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并明确约定保密责任和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通过广告宣传的形式向社会征集商标,应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确定后,以广告宣传的形式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和要求,明确经过评审入围作品的 设计者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或奖励,该设计的商标归属于本公司所有。在设计者签字确认《商标权属状态声明书》后,才可将该商标图案作为公司商标申请注册和使用。第四章 太原商标注册申请。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商标法之规定,公司结合产品及服务的需要,由商标知识产权管理小组报公司总经理确定公司的商标整体战略。

第十四条 除试产、试销、影响不大、前途不明、即将放弃生产的产品外,公司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出现本公司使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推出一个新产品或者一项新服务前,应做好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明确商标的战略,原则上应当商标注册先行。

第十五条 商标的注册申请,除公司自行提出申请外,委托社会商标服务机构代为申请的,应与之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提交符合要求的全部资料,明确申请的日期,及时了解审批进程和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 根据产品的销售范围及今后的发展,确定商标注册的地域范围。对于今后有可能出口的产品, 在征询销售部门的意见后提前向销售所在地的国家(或者地区)申请商标注册。出口产品应实施“产品未动,商标先行”的注册战略,商标未注册前,不进行广告宣传、不销售商品。

第十七条 对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如异议、被初步驳回、不受理等,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八条 对于有可能被他人在其他商品类别将本公司注册商标另行注册而造成混淆的,公司应考虑采取申请 “一揽子” 的群体商标、 相似商标方式解决。

第五章 商标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将商标划分为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进行分类管理。对于注册商标实施严格的日常跟踪管理;对于未注册商标采取动态跟踪管理。

第二十条 对所注册的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做到注册商标与印制商标标识完全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其组合与图案。对于注册商标,必须在国家商标局核定使用的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核定使用的范围使用注册商标。

第二十一条 如确实需要扩大注册商标的使用领域, 应通过申报的形式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确定后,采取新注册商标的形式解决,不得在未核定使用 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并打上注册标记。

第二十二条 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得在商标上加上注册标记。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经过一定时间的宣传, 产品或服务已经在一定地域范围具有相应 的知名度,且产品或服务有发展前景时,必须立即申请商标注册。

第二十三条 对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建立商标日常管理制度。广告宣传、销售、 财务等机构,对于注册商标的信息应当及时反馈给商标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小组。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商标局的规定, 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将有可能被依法撤销。故对公司的注册商标,应每年进行内部检查,列出存在的问题并作出整改措施。在注册期届满前,应及时进行续展。

第二十五条 商标标识应由专人负责,按《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办理。公司委托印制机构印制注册商标标识,应依法律规定出具委托书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对相关的资料存档保留。对印制出来的商标标识和数量予以查验,对印制质量不合格的,应在公司商标管理人员的监督下予以彻底的销毁,并办理交接和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 经公司商标知识产权管理小组同意, 通过谈判协商许可他人使用公司的注册商标,必须有严格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以及商标使用的最低数量限度要求。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国家商标局或市商标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 公司以商标权投资,必须在有关投资文件中明确商标投资方式,商标作价数额,使用商标的商品品种、数量、时限及区域,商标收益分配、商标许可使用的税费承担,终止使用商标的归属等内容。对外合作,对方以注册商标使用权投资或者投资中含注册商标为条件的,应对其注册商标加以评估,在评估基础上综合考量后确定价格。我方以注册商标使 用权为合作条件或者转让注册商标时,应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通过评估后确定价格。

第二十八条 商标的使用必须按公司下达的计划生产,按规定程序领取,未经商标认定或委托批准不得擅自发放。商标标识由专人保管,并建立出入库台帐,对废、次商标的销毁要有记录,由公司领导签字后由商标管理人员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商标标识,未经批准盗取商标标识的行为属于非法行为,公司将依规定严肃处理, 情节严重的, 可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公司做好商标档案工作:收集与商标注册相关的(包括设计过程、设计说明、设计日期、申请日期等)文件;收集整理保护商标专用权(包括 商标案件投诉材料,执法机关检查和处理情况等)等材料;收集整理商标使用在每个商品上的营业成绩记录,用于宣传商标的广告等材料。

第三十条 公司确定商标行为与经营行为统一,商标信誉与公司信誉统一,商标优势与公司优势统一的“三统一”发展战略。积极培育商标信誉高的驰名商标。公司进行产品或服务宣传,应突出产品或服务的商标标识,努力培育在国内外同行业中有影响的知名商标和世界驰名商标。

第六章 商标权的保护

第三十一条 公司商标注册信息、使用信息、商标策略等,作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应依照商业秘密保守规则予以保密。

第三十二条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发现有侵犯或可能侵犯本公司注册商标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汇报,对于严重的商标侵权行为,应在公司商标知识产权管理小组的统一指挥下采取应对措施。

第三十三条 公司积极协助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打击假冒侵权行为, 并将打假活动的相关资料留存入档,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 公司对于保护商标权益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侵犯公司商标权的人员或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商标管理办法》和《国家商标法实施细则》提起诉讼,依法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造成的信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等依法要求给予处分和赔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商标知识产权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之规定, 以最大限度保护本公司注册商标为原则。

有一些客户注册商标之后,就对版权不怎么了解了,今天小编就给你们讨论一下:商标权和版权的定义?商标跟版权的区别?

一、商标权和版权的定义?商标(trademark)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国际市场上著名的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版权亦称著作权。符号: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的总称。

二、商标跟版权的区别?1、商标按类别保护,版权保护不分类别;2、商标保护名称,版权保护表现形式及设计风格;3、商标具有地域性(分国家),版权无国界;4、商标审查严格,版权审查相对较宽松;5、太原商标注册时间长,版权登记时间较短;6、商标必须是注册成功才有效,版权是作品完成后就自动产生(前提是版权是可以登记)。

商标与版权保护的方面不同,有重叠部分也有保护不同的方面,小编认为在商标注册后及时登记版权是最好的,版权和商标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但在商业LOGO的保护上形成了重叠,相互补充。商标弥补了版权对简单图形无能为力的缺点;版权能自证清白,有效打击商标抢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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