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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商标续展成功率是百分之百吗?

作者:山西春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07 08:18:01

企业集团的名称有什么要求?注册公司小编和你讲讲。对企业集团的名称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企业集团名称的登记管理,参照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执行。

(二)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三)母公司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四)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五)参股公司经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六)经核准的企业集团名称可以在宣传和广告中使用,但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订立经济合同,从事经营活动。

申请专利的好处无需再说,但你可知道在专利被授权以前,专利申请权也是一种可以用来转让的权利?同样可以帮你赚取经济利益!那么专利申请权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转让呢?转让过程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今天小知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专利申请权转让的两种情形:一种是在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前,设计人可以将自己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第二种是设计人已经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但还未拿到专利授权书之前,可以将自己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

这两种情况的本质都是专利申请权的权利主体发生的改变,不同点是两者发生时所处的专利申请阶段不同。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在什么阶段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双方都要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也许你已经听得晕头转向,接下来就结合一个案例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A和B双方约定,B将其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转让给A,由A自主办理专利申请,B放弃专利申请权;A支付给B专利申请权转让费20万元,其中,合同签约后预付10万元,合同公证后补付10万元;合同签字生效后,即由A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合同还约定,以后不论A在生产中的经济效益如何,B无权再要求A支付报酬,亦不承担经济退回风险。合同签订后,A分两次支付给B转让费15万元,但未按合同规定办理公证手续。B认为A未按约支付转让费,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后来,B申请的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公告。据此,A向法院起诉,要求B返还转让费15万元,并赔偿违约金3万元。

在上述案例中,A和B虽然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是未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未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所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无主商标是什么?看中一枚商标找不到商标持有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都会在商标群里询问,这是谁家的商标?可是有一种商标是真的找不到商标持有人,在行业内被称为无主商标,那么,现在A5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无主商标是什么?无主商标是什么:无主商标无主商标是指由于企业破产、解散、关闭或商标人死亡,在主管机关的太原商标注册簿内仍然存在的注册商标。简而言之,无主商标就是没有商标持有人但仍合法的商标。

无主商标的三个特征:

1、无主商标依然是注册商标虽然无主商标没有了“主人”,但如果商标还在10年有效期内,那该商标依然是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

2、无主商标没有商标持有人企业一旦破产、关闭或者商标持有人死亡,都会导致该商标成为无主商标。这是无主商标最根本的特征。

3、商标归属还未确定由于无主商标没有商标持有人,所以该类商标的归属权是尚未确定的,也没有人能对该类商标主张权利。

注意:无主商标不是闲置商标。无主商标和闲置商标的共同点是双方都还在10年有效期内,不同点是闲置商标依然有主,只是主人不使用该商标,而无主商标则是商标持有人已不存在。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直接办理证明太原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外,还应当提交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申请指定颜色商标需要声明吗?怎样填写?以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无需声明。只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着色图样1份即可。

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我是按以前已核准的名称填写的,为何还补正?商品分类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尼斯分类专家委员会定期对尼斯分类进行修订。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时的尼斯分类版本进行申报。已取得注册证,现在生产的商品与注册证上的有些不同,会受保护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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