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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柏林区企业专利申请有哪些技巧?

作者:山西春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1 08:23:18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10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商标续展注册(以前是期满前6个月,现在更改为12个月);如果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仍可进行申请商标续展。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申请的,注册商标将被商标局依法注销。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一个使用多年的商标,对于注册人来说是一笔无形资产,在注册有效期满时,应当及时办理申请续展的手续。

一、两种办理途径:1、委托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2、申请人直接到国家商标局的太原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二、商标续展的书件格式1、申请续展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复印件及中文译本);3、《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原件一式二份;4、《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式两份。

三、办理商标续展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3、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件

(三)根据国家商标局审查进度分析,整个流程需要六个月左右的时间。

之前小编做过初创企业的太原商标注册策略专题,缺资金、缺人才、缺经验,是一直困扰创业者的问题。忽视商标注册,抱侥幸心理认为侵权也不会负什么法律责任,商标注册严重拖延、滞后,是小微企业创业者普遍存在的问题。那么对于初创企业,如何进行商标注册,小编也给出了具体的建议:实际使用前进行商标检索,进行防御性注册,提前做好被可能驳回或者异议做好准备,小编想强调一点的是,商标注册,最重要的还是企业家朋友的重视。

千万不可等到自己的品牌树立起来了,才想到保护。往往这样的后果是,自己一直使用的品牌其实早已经被抢注了商标,有的人当初只是觉得某个名字好听就直接用了根本没有进行商标检索,大多商标侵权纠纷往往就是这样产生的。小编曾举过例子,滴滴打车曾因商标名称侵权被迫更名滴滴还赔偿八千万,陌陌也因商标未进行全类别注册造成侵权,上市之路艰难前行。去年,双十一开抢前,一场阿里巴巴与京东商城的双11商标大战为狂欢节做了一场免费热身造势,互联网行业讲究快,不止是在抢夺用户的快,在商标上也快。

小编想告诉大家的是,中国商标法律保护采取申请在先原则,即原则上将商标专用权授予最先申请注册人,使经合法注册的商标在中国得到较高程度上的法律保护。阿里巴巴提前注册了双十一的商标,所以给了京东商城等电商企业一个措手不及,所以我们说商标还是要有的,万一成杀手锏了呢?

小编也想提醒大家的是,倘若阿里巴巴没有注册双十一商标而是被京东商城注册了,那么被迫要求撤销使用双十一促销广告的就是阿里巴巴了,那么我们就可以说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你是帮别人实现了呢?最后,小编想说:团队未组,商标先行。商标注册宜早不宜迟,成功注册一个商标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如果遇到被驳回、异议等复杂情况,时间将会更久,所以不妨在创业之初即开始着手商标注册事宜,待公司步入正轨之时,商标也注册成功。

商标法上规定的优先权,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注册商标申请,可以按照其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或者第一次使用商标的日期作为申请日。《商标法》第24条和第25条规定了两种优先权。商标法上规定的优先权,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注册商标申请,可以按照其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或者第一次使用商标的日期作为申请日。《商标法》第24条和第25条规定了两种优先权。

第一种优先权是基于在特定的外国首次申请太原商标注册行为而产生的优先权。《商标法》第24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根据该规定,凡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两个国际条约缔约国的国民(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或者在缔约国有营业场所或住所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以及与我国签订条约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国家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在商标申请时享有优先权。

比如,《巴黎公约》成员国公民甲于2012年5月1日向在本国提出了一项商标注册申请,后又于2012年10月31日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注册申请,并声明要求获得优先权。那么由于其是《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甲可以依法享有优先权,其在中国的申请日应为2012年5月1日。第二种优先权是基于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商标的行为获得优先权。

《商标法》第25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比如《巴黎公约》成员国公民甲丁?2012年5月1曰向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了其生产的商品,并在该商品上首次使用了某一商标。后甲又丁2012年10月31日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注册申请,并声明要求获得优先权。那么由于该商标是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甲可以依法享有优先权,其在中国的申请日应为2012年5月1日。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提交法律规定的文件才能够实际享有优先权。

基于在特定的外国首次申请商标注册行为而产生的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二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基于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商标行为获得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1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是指用于商品上的商标载体,是独立于被标志商品上的商标物质表现形式。如:酒类商品上的瓶贴;自行车上的标牌;服装上的织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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